当 UDI-PI 中既有预定义长度应用标识符(如失效日期、生产日期),也有非预定义长度应用标识符(如批号、序列号)时,应将预定义长度应用标识符放在前面。
编码示例: (01)06901234567892(11)141231(17)150707(10)A213B1(21)1234
规则详见《GS1 通用规范》7.8.5.3 链接使用的其他注意事项。
GS1 标准的 UDI 中 UDI-PI 的顺序如何确定
在基于 GS1 标准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 (UDI) 编码规则中,UDI-PI 的顺序是由监管和实际应用需求决定的。生产标识 (PI) 是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非必须、可变部分,包括生产日期、失效日期、批号或序列号等。
生产标识 (UDI-PI) 的组成部分
生产标识 (UDI-PI) 可以包含以下信息:
生产日期:AI(11),用于标识产品的生产日期
失效日期:AI(17),用于标识产品的失效日期
批号:AI(10),用于标识产品的生产批号
序列号:AI(21),用于标识产品的序列号
序列号与批号的区别
对于要求追溯到批次的器械,由 DI 联合 PI 中的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实现
对于要求追溯到单品的医疗器械,由 DI 联合 PI 中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序列号实现
UDI-PI 应用标识符 (AI) 对应关系
条码中的每个数据元素前面都有其对应的 AI。应用标识符及其对应的数据编码共同完成特定信息的标识。例如,GTIN 的 AI 是(01)。因此,当“01”首先出现在扫描的数字字符串中时,意味着其后面紧接着的是一个 GTIN。
结论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生产流程和监管要求,确定 UDI-PI 中各个信息项的顺序,并通过相应的应用标识符 (AI) 进行标识。这有助于确保医疗器械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追溯性和监管要求的满足性。